
公告日期:2022-02-25
公告编号:2022-004
证券代码:872171 证券简称:绿泉环保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绿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 第一百九十二条,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股东大会、公司网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股东大会、公司网站、分析师会议和业绩说明会、一对一沟通、 站、分析师会议和业绩说明会、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广告、宣传单或者其 邮寄资料、电话咨询、广告、宣传单或者其他宣传材料、 媒体采访和报道、现场参观。 他宣传材料、 媒体采访和报道、现场参观。
公司应建立与股东畅通有效的沟通渠
道,保障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
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
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
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
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
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
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异
议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
公告编号:2022-004
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主动与异
议股东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山东绿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山东绿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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