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8
证券代码:872171 证券简称:绿泉环保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绿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
制订本章程。 程必备条款》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山东绿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定 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山东绿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方式为发起设立方式。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东绿泉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
第二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东绿泉环保 路 2000 号舜泰广场 6 号楼 1602 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三条 公司住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 1721.895 万元。
路 2000 号舜泰广场 6 号楼 1602 号。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第四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司。
17,218,950.00 元。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人,并依法进行登记。如公司法定代表人变
司。 更,应进行变更登记。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并依法进行登记。如公司法定代表人变
更,应进行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包括:
(一)签署公司文件;
(二)在发行的股票上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公司签订合
同;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公司参加诉
讼、仲裁;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五)行使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权。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