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21
苏州富顺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0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苏州富顺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苏州富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苏州富顺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上供路 118 号
第五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295,938 元。
第六条 公司为长期续存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
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持续高效严谨的发展业务,为有价值的市场提供优质
的产品和服务,成为客户最信赖的新型塑料包装产品供应商。
第十二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生产泡沫塑料及相关包装材料、
模具、金属结构、金属切削机床、包装专用设备、电工机械专用设备、机械制造,销售
公司自产产品。从事纸板、纸箱、纸制品包装材料、塑料粒子、塑料成品、铝箔袋、镀
膜袋、保温袋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
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自有商业房屋租赁、其他未列明机械设备租
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股票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依照法律规定置备股东名册,由董事会负责存管。公司股票经批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期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公司发行股票时,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时向全体发起人发行普通股总数 31,295,938 股,股本总额
31,295,938 元。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额及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 出资方式 认购股份数额 股份比例 出资时间
1 富顺包装制品 净资产折股 15,335,010 49% 2016 年 11 月 30 日
有限公司
2 苏州富大祥贸 净资产折股 15,960,928 51% 2016 年 11 月 30 日
易有限公司
合计 31,295,938 股 100%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1,295,938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十八条 公司实际各股东、股份数、股份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记录于股东名册。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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