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2
证券代码:872174 证券简称:康明新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黑龙江康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 9:00。
预计会期 0.5 天。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174 康明新 2021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黑龙江康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范喜凯汇报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刘连群汇报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三)审议《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1)、《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2)。
(四)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润为-2,070,895.79 元;2020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227.25 元。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审计报告的质量,拟决定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八)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八);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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