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15
公告编号:2021-010
证券代码:872174 证券简称:康明新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黑龙江康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6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喜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王海波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全体股东自愿限售承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 日取得了黑龙江省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
公告编号:2021-010
集成资质(乙级)证书》(以下简称“涉密集成资质”)。根据国家保密局于 2015年 11 月 24 日颁布的《关于印发<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国保发(2015〕13 号)及国家保密局于 2017 年 3 月 3 日颁布的<关于印发〈涉密
资质单位拟公开上市或者在新三板挂牌处理意见>的通知》,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挂牌转让的同时若要保持持有涉密集成资质,则公司参与挂牌交易的股份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 30%。基于前述规定,全体股东自愿对其所持公司股份作出锁定的承诺,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之日起,在公司持有涉密集成资质期间,全体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并完成了股份自愿限售登记业务。
因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并基于上述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申请解除其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9%的限售承诺。前述变更须经黑龙江省国家保密局等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生效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关联董事范喜凯、王海波、柳毓良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豁免全体股东自愿限售承诺的议案》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现提请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1-010
黑龙江康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黑龙江康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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