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5-16
公告编号:2022-036
证券代码:872175 证券简称:蓝鼎餐饮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蓝鼎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1 日 13 时 0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公告编号:2022-036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175 蓝鼎餐饮 2022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宋蓬辰、薛静怡律师。
(七)会议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苏惠路 98 号国检大厦 10 层 1004 室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监管要求,编制了《苏州蓝鼎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和《苏州蓝鼎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结合 2021 年的主要工作情况,拟定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对 2021
年工作进行了总结。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结合 2021 年的主要工作情况,监事会拟定《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对 2021 年工作进行了总结。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2-036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结合 2021 年度的主要经营状况,公司拟定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结合 2021 年度的主要经营状况及未来 3 年战略规划,公司拟定了《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聘用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的审计服务,现该项服务已经完成,鉴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审计的要求,为使公司的审计工作具备连续性,拟续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892,027.37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429,493.98 元。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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