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5
无锡市宏晟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9:00-下午3:00。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无锡市宏晟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由董事长陶满全代表董事会汇报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对公司2019年度的主要工作做出总体要求和安排。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2019年工作进行了框架性安排,拟定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结合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及日后发展规划,公司对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0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无锡市宏晟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4)。
(六)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七)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深入发展,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现对公司2019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①公司预计2019年度陶满全、顾忠英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得超过200.00万元。
②公司预计2019年度陶满全、殷菊珍为公司的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亭支行的450万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八)审议《关于追认关联方担保》议案
①2017年7月,公司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需要,向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亭支行贷款450万元。由公司关联方陶满全、殷菊珍为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②2018年7月,公司偿还上年贷款。2018年7月,公司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需要,向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亭支行贷款450万元。由公司关联方陶满全、殷菊珍为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③2019年3月,公司关联方顾忠英女士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50万元。
(九)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由监事会主席陶海峰代表监事会汇报2018年度工作情况。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受理电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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