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5
无锡市宏晟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陶满全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由公司总经理陶满全代表公司管理层就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3.回避表决情况:
陶满全为关联董事,故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由董事长陶满全代表董事会汇报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对公司2019年度的主要工作做出总体要求和安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2018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12,697,844.61 9,080,282.20 39.84%
净利润 732,175.65 349,464.86 109.51%
净资产 10,118,744.52 9,386,568.87 7.8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2019年工作进行了框架性安排,拟定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及日后发展规划,公司对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编写完成。
议案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