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1 16:25:21 股吧网页版
润康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1


证券代码:872183 证券简称:润康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安徽润康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仅采用现场投票方式,不使用其他投票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9 时。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
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183 润康科技 2024 年 11 月 20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安徽润康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安徽润康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合计不超过 3,100,000 股(含3,1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30 元/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530,000 元(含 19,530,000 元)。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具体内容详见《安徽润康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二)审议《关于公司现有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本次为发行对象确定的股票发行,发行对象为法人投资者宣城安华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发行系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公司股票。因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未对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权做出特别规定,公司拟明确本次股票发行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对本次定向发行的股份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三)审议《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次股票发行,公司与拟认购对象宣城安华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就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情况等进行了约定。该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并取得相关审批程序后(即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定向发行的
函)生效。前述协议的当事人主体资格均合法有效,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协议合法有效。不存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中规定的损害挂牌公司或者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审议《关于签订<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铭与拟认购对象宣城安华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宣城安华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张铭关于安徽润康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了一定条件下宣城安华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股份回购方面的股东权利。该协议自《股票认购协议》生效之日起成立并生效。《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为协议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相关约定合法有效,不存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中规定的损害挂牌公司或者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张铭、台州市荣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张力天和广德麦科特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五)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针对本次股票发行所涉及的注册资本、股份数额等事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