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康科技: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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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26
公告编号: 2024-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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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的规定,挂牌公司发行股票的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专项账户,挂牌公司应当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11月26日,安徽润康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已根据上述规定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一、专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安徽润康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市支行
账号:934185013000282647
二、备查文件
(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安徽润康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公告编号: 2024-063
安徽润康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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