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润康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主办券商”)对安徽润康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安徽润康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出具了《关
于同意安徽润康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4〕3166号)。公司本次定向发行 310 万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530,000.00 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出具的天健验〔2024〕
532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主办券商核查工作情况
(一)主办券商履行的核查程序
1、安排核查人员并制定核查计划;
2、查阅《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三会相关文件、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等;
3、向董事会秘书、负责募集资金使用的财务人员了解相关情况。
(二)主办券商核查获取的资料和证据
1、获取《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相关文件、验资报告、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及相关支付凭证等;
2、相关人员访谈记录。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与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 2024 年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共计 19,530,000.00 元,缴存银行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市支行(账号 934185013000282647),并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市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530,000.00
加:募集资金收益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08.50
减:募集资金支出 偿还银行贷款 19,530,000.00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8.50
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4 年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尚未注销。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 2024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使用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形。
七、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民生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核查认为,润
康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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