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72186 证券简称:长江期货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
联交易活动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活动的决策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必须发生且需披露之关联交易,须遵循“诚实信用、如实披露”的原则;
(三)依据客观标准进行判断,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判断原则;
(四)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商业原则。
第四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关系
第五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公司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占有 50%以上股份的公司,或者按照公司章程或经营协议,公司能够控制其董事会组成的公司。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前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办法第七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的法人。
第七条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
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根据与公司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具有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第九条 本办法所指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五)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六)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七)债权或债务重组;
(八)签订许可协议;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一)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二)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十三)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十条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
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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