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2190 证券简称:雷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亟需扩充办公场所及自建研发测试中心,更好地吸引各类人才,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购买青岛海云创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控制的企
业)开发的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海尔云谷(海尔路 1 号)5 号楼 13 至
15 层办公楼及 45 个停车位。
公司委托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对标的进行评估,出具了《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云谷(海尔路 1 号)5 号楼 13 至 15 层办公
楼及 45 个停车位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青天评报字
[2025]第 QDV111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3 月 31 日,标的资
产的评估值为 79,489,775.00 元。以该评估报告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为 79,000,106.00 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十二条予以认定,其中营业收入指标执行下列标准: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1,864,221,634.72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853,838,412.06 元。本次购买资产的金额为 79,000,106.00
元,涉及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依据《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黄湘云、贾中升、徐娜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依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议案涉及的关联监事宋靖龙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认为议案涉及的购买办公楼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定价遵循市场化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青岛海云创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1 号海尔工业园中心大楼 11 层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1 号海尔工业园中心大楼
11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成立日期:2019 年 12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相恒国
实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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