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2 17:40:46 股吧网页版
雷神科技:向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2


证券代码:872190 证券简称:雷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雷神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神香港”)为青岛 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神科技”或“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雷神香港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市南第三支行(以下简称“农行青岛市南第三支行”)申请授 信业务,公司为雷神香港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业务总金 额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雷神香港在授信额度内开展相关业务。
雷德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德科技”)为雷神 科技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系雷神科技全资子公司深圳雷旭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旭科技”)投资设立,雷神科技间 接持有雷德科技 100%的股权。雷德科技与创可科技(深圳)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创可科技”)签订《采购框架协议》,雷神科技 为雷德科技款项支付义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雷德科技与佳杰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杰科技”) 签订《采购框架协议》,雷神科技为雷德科技款项支付义务提供担 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500 万元。

(二)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年度向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担保,主要 用于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时提供担保,以及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的 履约类担保等。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0)。

本次担保进展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另行 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雷神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Room 2105, Trend Centre, 29-31 Cheung Lee Street, Chai
Wan, Hong Kong

注册地址:Room 2105, Trend Centre, 29-31 Cheung Lee Street,
Chai Wan, Hong Kong

注册资本:12,000 万港元

实缴资本:12,000 万港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核心零部件的采购业务以及海外销售业务

成立日期:2017 年 7 月 13 日

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2.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1,284,558,792.21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968,678,488.41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315,880,303.80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75.41%

2024 年营业收入:2,349,247,248.89 元

2024 年利润总额:39,490,160.80 元

2024 年净利润:32,427,514.35 元

审计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雷德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谢曹路 780 号 8 号楼 101 室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谢曹路 780 号 8 号楼 101 室
注册资本:500 万元

实缴资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