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9-27
开源证券
关于安康荣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开源证券作为安康荣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 否
挂牌风险
2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3 其他 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股票挂牌的 否
决定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安康荣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荣泰农业”)原定
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未聘请审计机构,因而相关年度审计报告、年报
编制工作无法完成,公司未能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之前完成年报披露。
2、荣泰农业未能在 2022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2022 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5.1 第(三)项之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之情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 年9 月26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安康荣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2〕540 号),决定内容如下:
“你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司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情况,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你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我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我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如你公司未在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你公司股票自 2022年10月18日起复牌,并于2022年 11 月 1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我司对你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泰业”。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你公司股东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我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你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荣泰农业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将继续关注公司情况,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示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联系人:温荣朝(公司董事长)
联系电话:15309151000
券商联系人:胡吉阳
联系电话:010-88335220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文件《股转系统发〔20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