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72197 证券简称:汉诺宝嘉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东汉诺宝嘉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非标准意见的基本情况: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山东汉诺宝嘉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名国成专审字(2025)第 1654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关于做好挂牌公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审计意见中表明:
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应收账款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汉诺宝嘉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2,998,301.29 元,
坏账准备余额 16,842,642.04 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6,155,659.25 元,坏账准备余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73.23%,占比较高。我们针对应收账款余额实施了检查、函证等审计程序,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准确性,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二)合同资产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汉诺宝嘉合同资产余额 10,936,050.52 元。我们
针对合同资产实施了检查、函证等审计程序,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合同资产余额的准确性,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二、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意见的说明:
公告编号:2025-004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意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应收账款可收回性影响,揭示了公司存在的风险。
汉诺宝嘉所处行业为建筑建材行业,所涉及到的应收账款多为前期施工项目未结余款,建筑行业所致该情况为此行业普遍存在。虽然建筑行业近两年波动较大,但依照国家政策方针,基础建设仍为民之根本,公司在战略选择及经营理念上也随之做出调整。公司将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由公司销售、财务部门牵头,对应收款项实施严密监控,及时催收逾期或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尽可能的降低乃至避免损失,确保应收账款在短期内分批、尽快回笼。
同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公司 2024年度报告期内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重大影响。
公司计划在 2025 年,总体以现有产品线的生产为基础,增加工业园区类施工建设项目,新建“新型医用洁净 HN 板生产线”为增值产品。未来公司将采取“稳健经营、精准发力”的策略,加大产品市场开发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外,多渠道、多方向推动新线落成。开拓净化市场、推进重点防护单位察打一体反无人机系统的落地,以提质增效为突破口,为行业复苏周期储备核心竞争力。
三、 针对非标准意见,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
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特别事项段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目前公司已着力对接应收款单位,加快应回款速度。此外,公司将以更开放的姿态,争取与多方开展合作,千方百计拓展销售渠道、设计应用场景,增加营业收入。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汉诺宝嘉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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