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72197 证券简称:ST 诺宝嘉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东汉诺宝嘉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山东汉诺宝嘉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设立子公司“山东汉诺宝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筹)”,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山东汉诺宝嘉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300 万元,持股比例 60%,魏永强出资 200万元,持股比例 40%。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 1166 号奥盛大厦 2-2419 室。上述信息以及具体经营范围以最终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公司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12 日山东汉诺宝嘉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公告编号:2025-014
次会议审议通过《拟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
魏永强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本次投资领域为重点单位防护察打一体反无人机系统,该领域为国家政策支持方向。因自动化和人工智能方面的技术发展使集群无人机更容易协同,“重点防护单位察打一体反无人机系统”趋势所向,该系统主要应用于民用机场、政府机关、军事单位、监狱看守所、发电厂、化工厂、变电站储能场所等重点单位的反无人机防护。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方式。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山东汉诺宝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甲方:山东汉诺宝嘉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300 万元,持股比例 60%,乙方:魏永强出资 200 万元,持股比例 40%。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
公告编号:2025-014
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 1166 号奥盛大厦 2-2419 室。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子公司是公司从长远战略布局出发做出的慎重决定,但仍然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将积极防范并应对相关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山东汉诺宝嘉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从公司的长期发展来看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山东汉诺宝嘉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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