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山西证券
关于山东汉诺宝嘉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山西证券作为山东汉诺宝嘉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其他 公司股票交易将被继续实施风险警示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根据山东汉诺宝嘉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8,230,237.24 元,公司股本总额为
20,2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额已超过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公司持续亏损,截至 2025 年期末,公司已连续两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股票交易将被继续实行风险警示。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未弥补亏损额已超过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若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经营情况,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若公司 2026 年度净资产仍为负数,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
山东汉诺宝嘉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山东汉诺宝嘉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山东汉诺宝嘉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山西证券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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