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2
证券代码:872200 证券简称:欣隆环保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福建欣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6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200 欣隆环保 2021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福州)律师事务所李彤、向亮律师。
(七)会议地点
福建欣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情况编制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并由公司董事长吴国欣先生代表董事会进行工作汇报。
(二)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 2020 年的工作情况等编制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并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攀先生代表监事会进行工作汇报。
(三)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0 年度财务状况等编制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1 年的经营发展计划及目标等,编制了公司《2021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
(五)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0 年度经营情况、董事会及监事会工作情况、审计报告等编制了
《<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 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和《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1-010)。
(六)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综合考虑公司 2020 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 财务状况,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进 行分配。
(七)审议《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质量,公司拟续聘利安 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 011)。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 户卡或持股凭证;法人股东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 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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