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2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72200 证券简称:欣隆环保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福建欣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和经营规划的需要,公司与卢科玮、张村德共同出资成立南靖科瑞配售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600 万元,其中卢科玮占股 52%,福建欣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占股 26%,张村德占股 22%。具体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等相关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为新设立的参股公司,因此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22
(五)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公司将进入水力发电、供电的业务等新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卢科玮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 15 号建发碧湖 1 号 1 幢 1703 室
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张村德
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溪连村陈公厝路 92 号
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南靖科瑞配售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南靖县船场镇船场村坵厅 29 号
主营业务: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水力发电。
公告编号:2025-022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
金额 比例
卢科玮 货币 7020 万元 52% 7020 万元
福建欣隆环保
货币 3510 万元 26% 3510 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
张村德 货币 2970 万元 22% 2970 万元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资金来源为各股东自有资金。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三方共同合作投资南靖县内水力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并推进水力发电清洁能源的综合利用。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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