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2
证券代码:872204 证券简称:博可生物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新月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3,497,4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
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规定,制定了《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拟于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实施。
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3,497,43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相
关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规定,拟定了各项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
1.《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20);
2.《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21);
3.《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22);
4.《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23);
5.《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24);
6.《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25);
7.《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26);
8.《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27);
9.《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28);
10.《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29);
11.《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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