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72204 证券简称:博可生物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对《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及损益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关于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7
三、对《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所叙述的情况,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一致,公司内部控制评价适当,遵循了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的基本情况,符合监管机构对于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对规范公司经营活动、减少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目录
(一)《独立董事签字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谭才年、王铖冲、陈鹏
2025 年 3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