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872204 证券简称:博可生物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对《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本次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及损益状况无不良影响,
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 对《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且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对《关于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18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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