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3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72204 证券简称:博可生物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对《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姚兴钟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中,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二、 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向全资子公司无偿转让专利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新月女士拟将其拥有的专利无偿转
公告编号:2026-002
让给全资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及损益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照相关规定回避了表决,表决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向全资子公司无偿转让专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向全资子公司无偿转让专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 备查文件目录
《独立董事签字的意见书》
独立董事:谭才年、王铖冲、陈鹏
2026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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