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31
证券代码:872205 证券简称:环诺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环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 万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
元,等额划分为 1500 万股。 元,等额划分为 3000 万股。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总额为 1500 万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总额为 3000 万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三十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为重大 第三十八条 公司拟发生的交易(公司担保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受赠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二)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
象提供的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 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
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的。
资产 30%的担保; 本条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五)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的提供的担保。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
公司下列关联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事 司投资等);
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提供财务资助;
(一)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 (四)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
(五)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
(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营、受托经营等);
30%以上的交易。
(六)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关联方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除外。
(七)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八)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九)签订许可协议;
(十)放弃权利;
(十一)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
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对于公司在 12 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
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累计计算。
公司应当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等事项。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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