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872205 证券简称:环诺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环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 0 二五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4
第三章 股东会......7
第四章 董事会......23
第五章 总经理......30
第六章 监事会......22
第七章 附则......3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审计......37
第九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39
第十章 关联交易......44
第十一章 利润分配......61
第十二章 信息披露......65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第三条 公司名称:浙江环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 C07-1 地块。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等额划分为 3000 万股
第六条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及比例另制定般东名册置备于公司。
第七条 公司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县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
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公司住所地 的法院起诉。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
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宗旨是:诚信、业绩、团队、创新,学习、人文精神”作为企业核心价
值观,坚持稳健经营,提供优质的服务、满意的产品。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环保产品、环保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
服务;蒸发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运营管理及落发器系统配件销售;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环境污染防治工设计与治理、环保工程施工。(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项目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第一 节 股份的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均为普通股,每股 同权同利。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总额为 3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六条 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序号 股东 认购方式 认购股份 比例 出资时间
( 股 ) (%)
1 张里艺 净资产折股 10,050,000.00 67.00 2017.2.28
温州金诺资产管
2 理合伙企业(有 净资产折股 4,950,000.00 33.00 2017.2.28
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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