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72206 证券简称:三向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广东三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肇庆三向智能电气有
挂牌公司子公司 无
限公司
执行法院:四会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肇高劳人仲案字[2024]342、366、365 号
立案时间:2024 年 11 月 1 日
案号:(2024)粤 1284 执 3051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四会市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信息来源:天眼查公开网站
信息发布日期:2025 年 2 月 26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肇庆三向智能电气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天内向罗嘉荣支付工
资 31238.76 元,支付报销 800 元,支付经济补偿 6914.91 元;
公告编号:2026-012
二、肇庆三向智能电气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天内向梁福民支付工资 29140.86 元,支付经济补偿 6113.89 元。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本次列入失信,系公司子公司肇庆三向智能电气有限公司在相关纠纷中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所致。根据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执
行结案通知书((2024)粤 1284 执 3051 号),子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之前全
部执行到位,法院已将执行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仲裁裁决文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本案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全部执行强制措施现已解除。
二、对公司影响
控股子公司当时被纳入被执行人,是控股子公司在相关纠纷中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所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恶意逃废债及其他持续合规风险,亦未对本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梁福民、罗嘉荣与肇庆三向智能电气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 74208.42 元,经法院立案受理,现已全部执行到位,法院已将执行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控股子公司已完成全部义务履行,后续将继续完善控股子公司法务、财务联动审核,提升合规履约意识。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执行结案通知书(2024)粤 1284 执 3051 号
天眼查截图
公告编号:2026-012
广东三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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