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1-13
公告编号:2019-023
证券代码:872208 证券简称:米宅科技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郑州米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当前行业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制定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公司为进一步专注于业务的拓展,提升公司的决策效率,扩大竞争优势,促进公司未来的发展,郑州米宅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 以下 简 称 “ 公 司”) 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终止挂牌,公司 于 2019年 11月 12日召 开了第 一届董 事会第 十八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为充分保护针对该事项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应举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
三方愿意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回购具体价格及
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以公司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5
日的《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1.回购的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转让期限为自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后5个自然日止。异议股东需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递交或寄送至公司(寄送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
发送电子邮件。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
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公告编号:2019-023
2.争议解决机制
公司将设定专人负责与异议股东进行联系及沟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异议股东传送资料,并将收集的异议股东反馈信息统一整理上报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管理层形成反馈意见后,亦由专人负责向异议股东进行意见反馈,若出现争议及纠纷的,由公司管理层与相关当事人员进行当面沟通,严格履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若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双方均有权根据公司的相关章程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特别提醒
由于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所有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4.联系方式
股东对于公司终止挂牌事项及异议股东对于股份回购事宜如有意见,可与公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禹青丽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一号蓝码地王大厦二层
联系电话:0371-55001164
邮 箱:mizhai@mizhai.com
特此公告。
郑州米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13日
公告编号:2019-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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