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4-22 18:06:28 股吧网页版
康隆生物: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872213 证券简称:康隆生物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湖南康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湖南康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公司的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 公司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饮料、保健食品、植物提取物的销售;进口 品)、饮料、保健品、植物提取物的销售;散食品零售;中药提取物生产;其他未列明农 装食品、进口食品的零售;植物提取物的生副食品加工;营养食品制造;生物制品、植 产(限分支机构);植物提取物、生物制品的物提取物的研发;化工原料销售 ;自营和代 研发;生物制品生产(限分支机构);生物制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 品销售;中药提取物生产(限分支机构);食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 品油加工(限分支机构);营养食品制造(限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分支机构);化工原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
开展经营活动)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章程的规定,通过要约方式收购本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司的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者股权激励;

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公司股份的活动。 购其股份的;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根据法 (五)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律、法规或政府监管机构规定的方式进 权益所必需。

行。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第二十三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公司股份的活动。

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根据法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律、法规或政府监管机构规定的方式进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 行。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第二十三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
(三)项、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
超过本公司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 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