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2
公告编号:2020-007
证券代码:872213 证券简称:康隆生物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湖南康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关联方龚卫民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提供房屋租赁。
2、关联方刘喜荣、龚卫民为公司向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额800万元的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的议案》、《补充审议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额 800 万元的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喜荣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刘喜荣、龚卫民
住所:长沙县星沙镇凉塘路社区东升路 49 号 402 房
关联关系:刘喜荣,为公司控股股东,现直接持有公司 73.5294%股权,担任公司董事长。 龚卫民,为公司控股股东刘喜荣妻子,公司股东,现直接持有公司 18.3823%股权,不担任公司职务。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告编号:2020-007
按照目前该区域对外租赁的市场价格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了公司正常经营场所的需求,公司与关联方龚卫民签订《房屋租赁合
同》,租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中路 188 号国际企业中心第一幢 A 单元 3 层 A301、
D201、A101 房办公,租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股东刘喜荣和龚卫民为湖南康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2019 年 5 月 15 日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期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提供最高额 800 万元的保证担保. 前述担保中,关联方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关联方租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中路 188 号国际企业
中心第一幢 A 单元 3 层 A301、D201、A101 房,该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及生
产经营需要,是合理、必要的。
2、本关联交易是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该笔借款是公司发展经营过程中重要的资金支持,是合理且必要的。
六、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康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房屋租赁合同》
湖南康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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