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2219 证券简称:联科云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联科云(厦门)计算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4)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联科云(厦门)计算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联科云(厦门)计算股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 东、职工和债权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 规 范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华人民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以 下 简 称《 证
券 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山东联科云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山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成立,在山 东联科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东省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登记。原山东 更成立,在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联科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公司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依法承继。 用代码:913701000926632145。原山东
联科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由
公司依法承继。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第八条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担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的 总 经 理 辞 任
的, 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 表人。 法 定
代 表 人辞 任的 ,公 司 应当 在法 定代 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九条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 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
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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