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872220 证券简称:益语心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益语心(山东)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本制度尚需提交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
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益语心(山东)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益语心(山东)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益语心(山东)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以诚实信用、依法办事的原则对股东会负责,确保公司遵
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认真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的组成人员为公司的全体董事。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
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单独或合并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的提案和通知
第六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当提前10日(不含会议当日)
将书面的定期会议通知送达全体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出席人员和其他列席人员。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应当按上述规定提前3日书面通知,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七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拟审议的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时间。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八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 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 3 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足够的决策材料。
第十条 下列人员/机构可以向董事会提出提案:
(一)单独或合并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二)1/3以上的董事;
(三)监事会;
(四)董事长;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有关人员或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向董事长提交
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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