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17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872223 证券简称:泰得科技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江苏泰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 月 6 日以邮件及电话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吴惠荣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金舒、胡佳佳、窦志峰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泰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任艳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02
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颜健鸥先生因个人原因递交的其所
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的辞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董事会选举任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剩余任期一致。任职期限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对任艳女士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截止本会议日,任艳女士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
该议案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综合考虑,不再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公司拟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工作。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该议案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3-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滨湖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为补充流动资金,江苏泰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滨湖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申请 1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董事长吴惠荣及控股股东泛亚信息技术江苏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由于本次担保公司单方面获益,根据相关规则,无需就关联担保事项进行审议与披露。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关于提请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 日召开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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