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72223 证券简称:泰得科技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江苏泰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审计机构尚未取得充分审计证据
√会计师进场较晚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原预计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由于会计师进场较晚,审
计机构尚未取得充分审计证据,会计师事务所无法按期出具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审计机构已完成大部分工作。根据年报编制的进展情况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3 年 4月 28 日前(含)完成 2022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五) 应对措施
公司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组织各方加快开展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公司财务人员正在全力配合审计机构的工作,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所需的相关资料,同时督
公告编号:2023-020
促会计师事务所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审计进度,努力促使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尽快完成。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预计将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二、 风险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公司无法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含当日)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被停牌,公司及
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风
险。如公司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仍无法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挂牌公司联系人:钱佳 联系电话:0510-68566858
江苏泰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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