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872223 证券简称:泰得科技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江苏泰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章程全文为“股东大会” 章程全文为“股东会”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和其他有关规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江苏泰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 第二条江苏泰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 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以发起方式由无锡泰得利 司”)。公司由无锡泰得利通软件科技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经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无锡市行政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执照。 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36805244059。
第六条营业期限:长期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 第十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 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 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会议及展览服 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会议及展览服
务。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 十 六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22,000,000.00 股,每股一元,均为普 22,000,00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通股。 通股 22,000,000 股,其他类别股 0 股。
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第十七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第二十二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 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符合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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