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25
北京华诚时代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三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 份 ...... 2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4
第五章 董事会 ...... 19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66
第七章 监事会 ...... 2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0
第九章 通知、公告和信息披露 ...... 322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3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45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37
第十三章 附则 ...... 3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华诚时代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由北京华诚时代广告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区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名称:北京华诚时代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 46 号 25 层 2905。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本着用心、专注、执着为客户传播企业品牌与呈现价值为重任”为理念,让每位在公司默默耕耘的同仁实现自己的理想来改变生活为信念,以诚信、务实、服务为原则,坚持经营自主媒体。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电影摄制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七条 公司系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17 年 5 月 8 日,发起人分
别以其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折股取得公司股份,设立时批准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2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购股份情况如下:
发起人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北京华诚新时代企业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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