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72226 证券简称:弘达电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大连弘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王建中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3,5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9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边淑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边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杨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郭焕姣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09
(二)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李晓霞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伟伦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吕立全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4月26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董事、监事换届是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正常换届选
公告编号:2024-009
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则和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生产和经营不会造成影响。
三、备查文件
1、 大连弘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大连弘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大连弘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大连弘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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