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证券代码:872227 证券简称:双马股份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天津市双马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4 日 9: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227 双马股份 2025 年 4 月 2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蔡红兵和文娟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冯志洁汇报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二)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赵晨东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4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予以汇报。
(六)审议《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考虑到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2024 年公司将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七)审议《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
公布由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名国成审字【2025】第 0891 号《审计报告》
(八)审议《关于续聘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同意续聘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九)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3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天津市双马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十)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3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发布的《双马股份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公告(编号:
2025-007)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冯志洁、杜美爱、天津市飞马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天适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十一)审议《关于向天津市飞马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房产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拟向天津市飞马科技有限公司租赁位于津南经济开
发区(西区)赤龙街 12 号的车间、办公用房和厂院整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3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25-009)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冯志洁、杜美爱、天津市飞马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天适企业管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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