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72230 证券简称:青岛积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
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
阅了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资料。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仔细审阅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仔细审阅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预算报
告符合公司 2024 年业务发展规划,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
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38,020,129.7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99,649,749.65。
为持续回报股东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公司拟以 2023 年年度财务数据进行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0,967 万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 10,967,000.00 元。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青
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3 年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一致认为:公
司预计的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没有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2024 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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