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72230 证券简称:青岛积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14:3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230 青岛积成 2024 年 5 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 A2-3 栋 17 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办公室在充分征求各位董事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工作报告详细介绍了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公司经营情况、外部环境、风险因素等内容。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监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或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并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3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审计报告,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的经营情况,在遵循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制度等有关规定前提下,按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采用既定的会计核算方法,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了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
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38,020,129.7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99,649,749.65。
为持续回报股东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公司拟以 2023 年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0,967 万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 10,967,000.00 元。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
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七)审议《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青岛积成电子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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