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872230 证券简称:青岛积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 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
上述共性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再进行逐条列示。(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积成电子股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积成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程。 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人。 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
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
经营项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系 经营项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统集成的研发、生产、销售、培训及技 用仪器仪表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术咨询(不得在此处生产)、技术服务; 服务;电子元器件的设计与制造;物联水表、燃气表、热能表、水质仪表及其 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检定校验装置和自动化成套设备的研 应用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发、制造、销售、培训、安装、调试、 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维修;城市公用事业(供水、燃气、供 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互热)和能源系统的设计、建设、管理及 联网安全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技术咨询,自动化和信息化系统的设 发;合同能源管理,在线能源计量技术计、建设、施工、维护及服务;货物及 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业务。 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计量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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