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1
证券代码:872232 证券简称:慧峰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北京慧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1 日 10: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232 慧峰科技 2020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0-013)。
(二)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0-014)。
(三)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0-015)。
(四)审议《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0-017)。
(五)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王念峰先生代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的公司运营情况、董事会召开情况及 2020 年的工作计划做的《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北京慧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40,576,450.45 元,未分配利润为 13,832,782.64 元,资本公积为 57,798.12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经提取相应的盈余公积金。
为保障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 2019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所有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一会计年度。
(七)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以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经营结果为基础,根据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八)审议《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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