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3-02 18:20:56 股吧网页版
高桥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02


公告编号:2022-003

证券代码:872233 证券简称:高桥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武汉智汇高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2 月 2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亚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计程序等方面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公司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

公告编号:2022-003

邮政储蓄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建设银行等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等,具体授信额度以各商业银行的最终授信数额为准。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需要以土地使用权、房产、设备、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为其借款作抵押、质押担保。

3.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银行授信额度落实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2022年度银行授信总额内具体办理申请银行贷款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发展现状和发展需求,为了更好的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和友好协商,公司决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再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拟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情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武汉智汇高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2-003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武汉智汇高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预计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 2022 年度与关联
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3600 万元,主要包括资金拆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关联方为公司的各类第三方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贷款所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以及为关联企业提供的劳务服务、向关联企业购买原材料、向关联方租赁车辆等。具体内容详情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武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