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5-19
武汉智汇高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〇年四月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章 总 则 ......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第三章 股 份 ......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第一节 股 东 ...... 8
第二节 股东大会 ...... 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3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6
第六节 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 ...... 19
第五章 董事会 ...... 22
第一节 董事 ...... 22
第二节 董事会 ...... 2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9
第七章 监事会 ...... 31
第一节 监事 ...... 31
第二节 监事会 ...... 32
第八章 财务会议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4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5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6
第一节 通知 ...... 36
第二节 公告 ...... 3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 3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8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40
第一节 概 述 ...... 40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41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2
第十三章 附则 ...... 4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武汉智汇高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股份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
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武汉智汇高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洪山区书城路 26 号 A 栋 502 室。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88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的宗旨是适应市场的要求,使公司不断发
展,并使全体股东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繁荣社会经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钢
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无级);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特种专业工程、桥梁工程、钢结构工程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建筑材料、普通机械租赁、零售兼批发;建筑工程、信息的中介服务;公路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维修及租赁;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通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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