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1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872233 证券简称:高桥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武汉智汇高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武汉智汇高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高亚伟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9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9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9 月 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措施类别: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武汉智汇高桥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及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高亚伟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
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3-016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武汉智汇高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披露 2022 年年
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91 号,下同)第十二条的规定。
高桥科技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高亚伟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高桥科技、高亚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警示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警示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对上述警示函决定无异议,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3-016
《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武汉智汇高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高亚伟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9 号]
武汉智汇高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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