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5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72233 证券简称:高桥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武汉智汇高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智汇高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
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武汉智汇高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152 号)。
公司因未披露 2022 年年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
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武汉智汇高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挂牌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有关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
公告编号:2023-017
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
公司未在复核申请期限届满前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
易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复牌,并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终
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桥科”。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 公司联系人:高亚伟
联系电话:13906162568
邮箱:707829377@qq.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 26 号 A 栋 502 室
(二) 券商联系人:彭程
联系电话:010-68573137
邮箱:419613008@qq.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 5 号中商大厦四层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7
武汉智汇高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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