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1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瀚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核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对江苏瀚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天智能”或“公司”)2022 年度的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内容如下:
一、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机构设置、董监高任职履职、决策程序运行、治理约束机制相关情况
1、内部制度建设
经查阅公司出具的《关于 2022 年度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及公司相关内部制度,公司建立了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机构设置
根据公司出具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公司董事会共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0 人。公
司监事会共 3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5 人,其中 4
人担任董事。
2022 年度瀚天智能不存在如下情形:(1)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2)公司董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3)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4)公司监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董事会中有四人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陈曦兼任总经理,董事张新明、杨志荣兼任副总经理,董事李鹏程兼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董监高任职履职
(1)根据公司填报的《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清单》,公司 2022年董监高履职情况如下:
事项 是否存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否
定的有关情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否
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
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 否
分,期限尚未届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 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其任职期间担任公司 否
监事
公司未聘请董事会秘书 否
超过二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具有亲属关系(不限于近亲属) 否
董事长和总经理具有亲属关系 否
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具有亲属关系 否
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 是
总经理兼任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 否
财务负责人不符合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 否
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要求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与挂牌公司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 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订立除劳务/聘任合 否
同以外的合同或进行交易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否
董事连续十二个月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 否
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长陈曦兼任公司总经理。经主办券商公开检索相关信息,未发现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上述人员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发现上述人员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未发现上述人员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4、决策程序运行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制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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