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文化: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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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7-02
公告编号:2018-034
证券代码:872239 证券简称:飞扬文化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云飞扬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云飞扬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一、章程第五章第九十九条: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等事项。
变更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在单次或同类事项最近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内可以自行决定,不需要通过股东大会表决。
二、第一百二十五条:增加“在公司未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其职责由证券事务代表暂代”。
关于《上海云飞扬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及其他与董事会秘书相关的制度保持不变。
公告编号:2018-034
三、其他未涉及条款不变。
上海云飞扬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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