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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15 17:34:41 股吧网页版
同方辐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15


证券代码:872241 证券简称:同方辐照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河北核力同方辐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河北核力同方辐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北核力同方辐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河北核力同方辐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投资管理的内容、决策原则、决策权限及管理程
序。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投资是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
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技术、土
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投资,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增资扩股、股权转让、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委托贷款、购买股票或债券等。

第四条 投资管理包括公司对外的各种投资行为的审查、上报、决策、履行
审批手续;外派管理人员的任免、考核;对投资项目经营项目的监管以及投资效果的后续评价等行为。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以下简
称子公司)的设立、追加投资以及由其参与决策、经营或再投资的全部投资行为。
第六条 公司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

(三)有利于形成规模效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坚持效益优先,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机构及决策权限

第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为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室在其
权限范围内,对各种投资作出审议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作出投资决定。
具体权限划分如下:

(1)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或者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在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的事项由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且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在人民币80万元至人民币1000万元之间的事项由董事会决议;

(3)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且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在人民币 80 万元以下的事项由总经理决议;

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与本制度规定的权限相冲突的以公司章程为准。

第八条 公司的投资行为由总经理办公室主管,与财务部会商。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股权投资、产权交易、公司资产重组等文
件的管理,并且负责监控子公司运营情况,并组织年度对外派管理人员的考核。
第十条 财务部负责公司投资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将公司投资预算纳入公
司预算管理体系,并协助相关部门办理评估、审计、出资手续、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出资证明文件等工作。

第三章 投资的管理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投资立项,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论证后,备齐
以下申报材料,报公司有关部门:

(一)项目投资申请报告;

(二)被投资企业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决定或决议(如需要);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有关合同或协议草案;

(五)投资资金来源说明书;

(六)合作方的有关资信证明文件(如需要);

(七)政府许可文件(如需要);

(八)其他相关文件。

第十二条 子公司在有投资意向时,应先同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做好事前沟通
工作。子公司投资事项通过其内部程序审定后,先将投资项目申报资料报本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并按规定权限履行决策及备案程序。本公司委派到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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