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0
公告编号:2024-071
证券代码:872242 证券简称:新农人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新农人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23 日以电话、短信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肖辉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广东新农人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71
1.议案内容:
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了《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新农人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告编号:2024-07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公司聘请以下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
1)聘请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聘请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广东新农人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的
公告编号:2024-071
议案》
1.议案内容: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在广州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信息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
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新农人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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